首页
全局概况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事业发展
产业发展
行业管理
文化市场
公共文化
艺苑风采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简报 > 正文
第7期 香港版权保护工作基本情况介绍
【字号: 】  【打印  关闭

 2008年1月25日  

    编者按:2007年10月底,我局出版(版权)管理处胡小林同志赴对口交流单位——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香港海关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学习,对香港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现将其学习成果编发刊登,供大家参考。  


    香港版权保护工作基本情况介绍  

    作为国际商业贸易金融中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香港《基本法》特别在第139条、140条明确特区政府可自行制订政策,以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在组织机构方面,1990年7月2日成立的知识产权署专门负责向工商和科技局局长提供意见,协助制定香港特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及法例,同时负责管理香港特区的商标注册处、专利注册处、外观设计及版权特许机构注册处,并通过组织教育等各种活动,加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香港海关负责执行一切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工作,负责调查涉嫌侵犯商标、版权及虚假说明的投诉。近年来,香港特区政府把建立健全有效的法律体系、采取严厉的执法措施和进行持续不断的公众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社会公众能够全面了解知识产权保护对保持和推动香港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所具有的重大意义。如今,香港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为香港的影视、动漫、音乐、外观设计等创意产业的繁荣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立法上能够与时俱进,及时调整和平衡权利人(版权拥有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香港版权保护制度始于1912年,97年回归后实现了本地化。为使版权保护制度能更好适应当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香港特别行政区自2000年以来,先后多次对版权条例进行了修改动议,总体体现了一个“宽严相济”的原则。如在2006年12月19日,政府发表谘询文件,就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如何加强在数码环境中更为有效地保护版权作品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目前已征集到意见600余条,为下一步立法提供了策略性依据。又如,现时香港版权条例的刑责适用范围只包含四类版权作品(电脑程式、电影、电视剧、音乐声音/视像记录)的情况也有所改变,将于2008年实行《2007年版权(修订)条例》有一新条文规定,明确任何人未经版权拥有人授权而定期频繁制作刊印作品的复制品供业务过程中分发,除会令其机构和上述人士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还将招致刑责;同时,对版权豁免制度也引入了灵活性,进一步放宽平行进口版权作品的使用限制。就合理使用版权作品的范围而言也有明确规定,如:就公立学校而言,在每一个学年内,老师可就每一个课程合共复制每本书5%的页数。但如2%或5%的复制页数超过每本书的一章,那么只可复制该本书的一章。以上事例都充分说明香港的立法和修订,对于社会运行状况和各利益集团呼声的反应显得迅速而灵活,社会各方对利益平衡的要求很快能在立法上得到反映,使得法律能够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 
    二、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不拘泥于形式,力求推陈出新,富有创意,追求实效。 
    香港特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投入巨大,每年政府拨款高达800多万元。同时,经过多年的探索积累,已经形成严密的体系和科学的流程,宣传效果十分明显。 
    首先将宣传受众细分为学生/青少年、市民大众、商业机构等,然后进行相应的市场调查,再制定相应的宣传策略。 
    在社会调查方面,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面向社会公众的调查,主要是了解香港市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度。据2006年1月发布的第七份调查报告表明,有近95.5%的调查对象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对香港经济繁荣具有重要的地位。二是对香港商业机构的调查,主要是研究商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知度,据2006年4月发布的第三份调查结果显示,香港商界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已超过85%。 
    在具体工作开展中,香港政府采取的是一种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模式,感染力强且富有成效。对广大市民而言,主要采取电视专题、宣传短片、发放海报的形式进行推广教育。许多宣传短片的主角由成龙、张学友等著名影星来担纲,加之富有创意的节目内容,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宣传海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张贴于各种场合,使公众持续不断地受到影响。对青少年的宣传更是别具匠心,单宣传资料就有教学刊物、网上教材、电脑游戏、漫画等形式,同时配以学校访问计划、青少年打击网上盗版大使等多项活动,迎合了青少年的心理,充分培养青少年知识产权保护的兴趣和认识。在对企业的宣传上,主要是配合香港海关、消费者委员会等部门,大力开展“正版正货”承诺等活动,提高商界经营行为的诚信度,维护香港“购物天堂”的声誉。 
    三、对侵权盗版行为“严管重处”,形成快速反应机制,执法效率高。 
    香港法律对盗版行为的界定非常严格而细致,对盗版行为进行刑事处罚的门槛很低。与内地所不同的是,香港版权条例没有规定政府机关的行政执法权,而是由民事救济直接过渡到刑事制裁。如果企业或个人持有并非法使用盗版软件或者售卖任何盗版制品,就会因每张盗版光盘而面临最高5万元港币的经济处罚和最长为4年的有期徒刑,使得香港市民普遍对法律有一种强烈的敬畏感,不敢轻易越雷池一步。 
    香港海关具体负责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工作,其执法力量相当强大。香港这样一个700万左右人口的城市,单单用在商标和版权上的刑事执法力量就有400人之多,而且分工明细,协同作战,对各类侵权盗版犯罪实施有效监控和查处。此外,香港海关另有约2000名海关人员驻守各边界及边境进出点(包括机场、货运码头和各边界管制站),有效管制侵权物品的非法进出口活动。据统计,仅2007年1-6月,香港海关就查处侵权案件5104起,拘捕案犯492人,检获侵权复制品货值近7080万港元。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海关曾经在2005年查处一市民利用点对点连结技术在网上发布侵权电影作品一案过程中,及时进行网上监控并锁定其IP地址,从而将其抓获归案,随后被法院处以3个月监禁。该案成为全球第一例因利用BT技术侵犯版权而获刑事处分的案例。这充分说明香港执法机构能够紧跟与版权有关的新技术的发展,对新型盗版行为迅速做出应对和查处,对于促使该技术不被广泛用于盗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简 讯 
    ▲近日,我局认真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城乡困难家庭”活动,专程赴建德市梅城镇、乾潭镇等乡村、街道慰问55户困难家庭,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厚爱,送去党员干部对他们的一片情谊。(机关党委) 
    ▲1月15日,拱墅区文广新局召开“拱墅区社会文化工作讲习会”,邀请省“非遗”保护办副主任陈顺水等省、市专家讲课,副局长董觉华总结了2007年群文工作,并部署了2008年群文工作。来自全区各镇、街道的文化站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社区、村文化干部和辖区有关部门的代表以及“非遗”工作普查员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拱墅区文广新局)

  上一篇:第8期 细化方案 抓紧落实 杭图新馆装修实施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
  下一篇:第6期 我市顺利通过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组检查验收
【字号: 】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本网网址:http://www.hzwh.gov.cn     互联经营许可证:浙ICP备05032725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68号    邮政编码:310012    电话:0571-882289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杭州集广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571-56327977
推荐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1024*768分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