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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期 我市圆满完成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综合评估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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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9日

    根据在杭州开展浙江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综合评估试点工作的部署,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会同杭州市委宣传部及我局经过近四个月的分阶段推进,顺利完成对杭州市、区县(市)两级共26个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单位和传输机构的综合评估。我市的试点工作得到了省有关部门及领导充分肯定,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高海浩作出批示:“杭州市的评估工作抓得实,很到位。请省局及时总结经验,特别是引入和加大社会评价方面,对指导全省全面实施评估制度很有指导意义”。省广播电视局在《浙江广播电视》上,以《杭州广电播出机构综合评估工作扎实到位》、《杭州县级播出机构综合评估全面展开》等为题进行了专门介绍;宁波、舟山等地也专门来电就如何开展综合评估与我局进行咨询和交流。  
    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市委宣传部及我局结合杭州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综合评估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进度,尤其在探索播出机构社会测评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首先,分别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资深传媒专家、大专院校教授以及部分受众代表三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频率频道的宣传导向、节目质量、队伍作风及社会影响等方面的意见。其次,委托市统计局城市调查队对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播出机构的整体情况进行问卷调查,抽取样本3100户,收集、整理、反馈各类群众意见1400余条,并将有关意见统一纳入播出机构综合评估体系,使测评工作尽可能做到客观、科学、公正。  
    通过开展综合评估试点,对建立广播电视科学管理长效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进一步加强了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预警把关能力,提高了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自我约束能力。(宣传管理处)  

我局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4月24日至25日,为确保第三届国际动漫节和“五一”期间的消防安全,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尤其对各单位的重点部位、要害部门进行了仔细的检查。检查结果总体较好,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均已立即责成整改。  
    检查组每到一处,都反复宣传和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扎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要求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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