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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期 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启动有害出版物专项治理
出处:市文广新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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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编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为贯彻落实《2005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深入开展“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扫黄办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8月1日至10月15日,在全国开展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对象的有害出版物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是:坚决查处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出版物,包括含有淫秽色情、“粗口歌”等内容的音像制品,有害卡通画册、“口袋本”图书,各类含有封建迷信、伪科学内容的现代迷信读物,以及不良游戏软件;重点清理中小学校及周边、城乡结合部、电子出版物市场和电脑科技城等重点部位的出版物经营场所;重点打击长期从事非法制作、发行、传播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对象的有害出版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着重抓好四项工作:

  一、强化出版物市场各环节的有效监管。新闻出版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版、印刷、复制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力度,重点清查中小学周边书店、电子出版物市场等场所,依法收缴各种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对象的有害出版物。对违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从事非法出版物经营活动的市场,要坚决予以整治或关闭;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级“扫黄打非”部门要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健全查办案件的工作机制,按照“打团伙、端窝点、破网络、查大案”的要求,打掉从事非法出版、印刷、复制、批发、零售、出租和传播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对象的有害出版物的犯罪团伙,端掉其制作储运窝点,摧毁其地下发行网络,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审结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要犯和惯犯。

  三、加强教育和引导工作。教育、共青团等部门要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工作,通过举办知识讲座、课余兴趣小组、公益性社会实践、健康有益作品推荐等活动,组织中小学校集中开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低俗迷信的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阅读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防范、抵制有害出版物侵害的意识和能力,做到不购买、不租借、不传阅。坚决禁止有害读物在校园传播蔓延,发现学生携带、传阅、购买有害出版物的,要及时进行教育并收缴,努力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扩大舆论宣传声势。要适时开展出版物市场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传媒、公告栏、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积极宣传有害出版物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危害,大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把专项治理与在青少年中开展的“中国少年雏鹰行动”、“社区青年文化节”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专项治理成效。要畅通有关举报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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