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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访文化部副部长孟晓驷
出处:中国文化产业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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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十六大关于“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精神,文化部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经征求多方面意见,反复进行修改,形成了《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此意见成为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指导我 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历史性文件。为此,记者就政策的出台背景、意义、总体框架及其如何贯彻落实等问题采访了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孟晓驷。 
    问:孟部长,您好!此次文化部出台的《若干意见》作为我国文化产业又一个重要的指导性文件,一发布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了使文化基层部门和地方政府以及社会人士进一步认识和理解该文件的意义和作用,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若干意见》的起草过程。 
    答:为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1998年国务院各部门机构改革的时候,文化部党组就在压缩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新设立了文化产业司。当时确定文化产业司的主要职能是调查研究、组织规划、制订政策。文化产业司成立五年来,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2001年10月,制定下发了文化部《文化产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之后,就开始起草《若干意见》,并很快拿出初稿,先后修改了多次。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战略任务,强调“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为《若干意见》的制定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文化部党组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发展文化产业问题非常重视,多次开会研究,并要求文化产业司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对《若干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力求使之成为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指导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历史性文件。按照部党组的要求,文化产业司与办公厅、市场司、政策法规司、艺术司等有关司局一起对《若干意见》的初稿进行了反复修改。为使文件既充分体现十六 大精神,又符合文化产业的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文件起草人员先后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进一步了解了各地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文化产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为制定(若干意见》奠定了基础。 
    《若干意见》在起草过程中,还多次召开座谈会,分别征求了中办调研室、国家发改委、国务院体改办、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北京市社科院等单位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以及部分省、市、自治区文化厅局和文化部部分直属单位的意见。经反复修改,十易其稿,提交部党组进行研究。8月5日,又在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上进一步征求了意见。最后,形成了现在这个《若干意见》。 
    问: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刚刚闭幕之际,党中央又进一步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我们应如何理解这—历史性文件出台的必要性和意义? 
    答:文化部党组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迅猛,各个文化产业门类蓬勃发展,对丰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改善人们日常生活消费结构,对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开辟税源、推动第三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来,各地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文化产业仍处于起步、探索、培育、发展的初级阶段,产业结构不合理,总量规模偏小,效益不高,市场机制不完善,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和效益都需要有一个较大的提高。党的十六大提出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关于文化建设思想的重大发展,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在新形势下,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是文化建设的两个重要方面,相互联系,缺一不可。各级文化部门必须坚持一手抓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加强政府对文化公益事业的扶持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文化服务,一手抓经营性的文化产业,加强市场机制对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积极培育文化企业,完善文化政策,壮大文化产业,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使之成为繁荣文化艺术,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徐径。也就是说,要做到“两手抓,两加强”。 
    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是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首要任务,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实现从计划经济管理向市场经济管理、从“办文化”向“管文化”、从管理政府文化单位向管理整个文化行业转变的必然要求。 
    为推动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理清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努力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创新文化体制和机制,促进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强化文化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市场主体地位,增加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净化文化市场环境,规范文化产品流通秩序,从而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因此,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文化部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意见十分必要,对全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一定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问:据了解,《若干意见》目前有5 7 0 0多字,共计2 4条,请您再介绍一下《若干意见》的总体框架及重点核心内容。 
    答:《若干意见》共分五大部分。重点阐述了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意义、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以及加强对文化产业工作的领导等方面的问题。 
    发展文化产业如果只停留在一般的号召上,没有强有力的政策做支撑,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我们把制定《若干意见》的重点放在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上。《若干意见》全文共2 4条,其中政策措施就占1 1条。主要有:推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逐步放宽市场准入政策;积极整合文化资源;用高新技术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扶持发展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加快社会化的现代流通组织建设;抓好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工作;创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文化产业理论和政策法规研究等。由此也可以看出文化部对文化产业政策重要性的认识。 
    在此,需要我们进一步认识的是,文化市场的主体是文化企业,若干文化企业构成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强化文化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市场主体地位。目前,文化部正在就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改革与发展进行试点。从长远看,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将逐步转制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国家投资的各类演出公司、展览公司、广告 公司等单位要全部转制为企业。艺术表演团体除代表国家水平、民族特色的外,一般应转制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 
    问:《若干意见》下发之后,肯定会对文化产业迅速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随后在经济方面还会出台其他相应配套措施吗?     
    答:当然,发展文化产业只有文化部的指导性意见还远远不够。这里我还想给人家特别说明一下:最近,文化产业司已与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取得联系,就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且共同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准备联合起草《关于鼓励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暂定名)》。我们相信这个文件出台后,一定会对全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问:对于一个新政策的出台,人们最关心的就是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就此问题,再请您谈一谈。 
    答:《若干意见》是文化部近年来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又一个重要文件,也是部党组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实际步骤。今年9月4日正式出台后,各方面反响很好。文件下发不久,9月13日至14日,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就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文化厅局文化产业处长会议,专门研究贯彻落实《若干意见》问题。会上,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若干意见》下发适时、内容全面、措施得力、指导性强。他们纷纷表示,要结合各地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 
    《若干意见》作为一个带全局性的指导文件,不可能面面俱到,也不能解决各地文化产业发展的所有问题。《若干意见》强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考虑地区之间的文化差异和经济不平衡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文化产业。要结合“文化大省”“文化强省”“文化城市”等建设,利用当地文化资源,发展优势文化产业和特色文化产业。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不提过高的不切合实际的指标要求,把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认真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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