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局概况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事业发展
产业发展
行业管理
文化市场
公共文化
艺苑风采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释疑 > 正文
杭州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是什么
【字号: 】  【打印  关闭
    文化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有与行政执法资格相符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调查和检查必须两人以上共同进行,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说明调查和检查的事项,听取陈述与申辩,依法收集证据,告知法律救济途径,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不得接受与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吃请,杜绝与社会公德相违背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其他社会监督等。
  上一篇:文化市场执法中的行政处罚有哪几类
  下一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实施后,杭州将如何推动“网吧”的健康发展?
【字号: 】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本网网址:http://www.hzwh.gov.cn     互联经营许可证:浙ICP备05032725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68号    邮政编码:310012    电话:0571-882289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杭州集广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571-56327977
推荐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1024*768分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