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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期 “阳光1号行动”第二阶段全面展开
出处:市行政执法总队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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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文化部《2006年音像市场整治工作方案》,从严打击违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市执法总队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积极开展“阳光1号”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进展顺利,已端掉盗版碟片经销窝点23家,缴获非法音像制品7万余张。
  在总结第一阶段的成功经验后,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于4月全面展开。4月4日,总队组织力量对江干区水湘村四组108号进行突击检查。这是一栋三层楼的农居宅,有两个楼梯和多道暗门,十分隐蔽。当时该房间大门紧闭,里面无人居住。执法人员设法找到房东后,向其出示执法证件并进行了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最终说服房东配合执法工作,初步掌握了此处确实是音像制品仓库的基本事实。经多次联系租客未果后,由房东配合打开了房门,一个非法音像制品的地下仓库也暴露了出来。
  在江干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的配合下,经过2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在该仓库内查获非法音像制品计共4250张,主要为DVD、VCD故事片。总队还将根据已掌握线索展开进一步调查。
(执法二处 白玉平)
简讯:

★江干区取缔一无证大蓬演出。4月4日晚,江干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在接到关于一无证大蓬演出团可能在该区九堡镇活动的查处通报后,在第一时间启动区文化市场乡镇管理网络机制,要求九堡镇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小组协调当地公安、工商部门进行排查。执法人员最终在九堡农贸市场发现以“大中洲歌舞杂技艺术团”为名的非法团队正准备进行无证演出。在联合执法组的一再劝导和监督下,该演出团不得不装车离开。三级管理网络机制的及时启动,为此次取缔行动赢得了时间,又一次发挥了重要作用。

杭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办公室编 二○○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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