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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期 杭州市开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卷交流
出处:市行政执法总队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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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7月8日至11日,市总队结合贯彻《浙江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以及《二??六年杭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规范执法考核评估办法》,组织总队及各区、县(市)执法大队的24名办案骨干在桐庐进行了案卷评议与交流。市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卞军民副处长及郑琦同志受邀参加本次评议交流。

  8日下午及9日下午,大家分成四个案卷评议小组对102件案卷进行了评议,认真记录案卷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为期三天的会议占用了一天半的休息时间,工作量也相当大,但大家没有任何怨言,一丝不苟地对待每一份案卷,从取证到定性到程序到文字,都严格按照标准文书进行对照,累计指出案卷存在的问题310条。会议统一了法律所未明确规定的办案标准20余项。总队将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及办案标准事项作进一步梳理、分析,并于近期以书面形式予以下发。

  9日上午及10日下午与会人员分别学习了《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和浙江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关于上网办案的规定。

  10日上午,市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卞军民副处长对参加交流的案卷作了讲评。卞处长认为,我市文化行政执法案卷总体上进步较大、质量较高,但仍然存在参差不齐、取证不足的现象。卞处长以多年从事法制监督工作积累的经验,针对文化行政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深入浅出地指出了今后办案特别要注意的四点问题:一是行政相对人的确定一定要正确,二是对违法事实的表述和法律、法规的引用一定要清楚规范,三是给予行政相对人的诉权既不要多,更不能少,四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依据。

  会议最后要求各执法大队要认真分析整改案卷所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提高,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本次案卷交流是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以来的首次案卷交流活动,不但总结提高了办案人员所熟悉的文化类案件的办理质量,而且增强了办案人员办理处于摸索阶段的广播电影类、新闻出版类案件的信心。通过全系统上下交叉的执法案卷交流活动,发现了案卷中存在的问题、交流了办案经验,达到了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执法监督处)

杭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办公室编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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