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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 杭州市“8-25”非法经营音像特大案罪犯获刑
出处:市行政执法总队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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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四个月的调查取证,江干区法院于2005年12月26日宣判“8-25”非法经营音像制品特大案:被告人陈育淇、舒燕满、周昭伟、周昭根被判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这是我市05年当年破获当年宣判的非法经营音像制品特大案件。

  2005年8月25日,根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的督办通知,市执法总队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江干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江干区、下城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连续奋战12小时,在江干区采荷路芙蓉一区3幢、凯旋路花圃铁路新村10号、凯旋路247号华景新苑9幢和水湘村三堡十组42号,捣毁4个地下非法音像制品仓库,收缴CD、VCD、DVCD、录音带等各类盗版音像制品427718张。四名外省籍在杭从事盗版音像制品批发活动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取得了杭州有史以来一次性收缴盗版光碟数量最多的重大成果。


淳安召开网吧经营业主新年座谈会

    2月10日,淳安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召开了千岛湖镇网吧经营业主新年座谈会。

  与会人员一起认真学习了文化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有关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的最新政策精神。淳安县执法大队的领导对05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06年网吧管理提出了要求,对严格核对登记身份证件、禁止接纳未成年人以及诚信合法经营等着重进行了强调。经营业主在会上都表态,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守法业主,力争与管理部门一起,为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多做贡献,共同营造淳安的和谐文化新局面。

  执法大队将于2月11日至3月底,对千岛湖城区的文化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检查。

杭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办公室编 二○○六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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